①各发供电企业应严格执行部颁“蓄电池运行规程”根据现场实际制定出具体的、切实可行的该企业 规程;
②要正确选择浮充电流;
③必须坚持正常充放电,但应减少正常充放电次数;
④浮充电方式运行的铅酸蓄电池必须进行均衡充电,一般以3~4个月进行一次为宜;
⑤运行中如发现电解液比重低时,决不可加酸。这种情况常是电池欠充电造成的,只要适当充电后, 就能使电解液比重恢复到正常值;
⑥要及早发现和处理蓄电池组中个别落后电池。落后电池产生的原因是电解液中含有害杂质较多或局 部短路而造成自放电的结果,其次是制造质量、工艺问题造成的;
⑦禁止使用不合格的调酸工具(如含铁量较高的调酸工具),防止配制后的电解液不合格。要***电解 液符合***;
⑧要根据直流系统重点反事故措施的通知,重点对蓄电池组及其充电设备、负荷馈线等进行检查,防 止蓄电池组发生短路;
⑨仅后在查找直流系统接地故障时,要对蓄电池组进行全面检查,防止蓄电池组出现接地故障。